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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网站公安备案的通知 | ||
作者:互易 发布时间:2019-8-26 点击数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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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互易用户: 您好!接公安机关部门的通知,为了保护网络信息安全,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、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凡是接入互联网单位都需要办理公安备案。 请各用户自查是否已办理公安备案手续,如没有申请,请尽快登录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(http://www.beian.gov.cn/portal/index.do),进行注册并申请公安备案。了解公安备案操作流程请下载互联网站安全服务平台操作指南(http://www.beian.gov.cn/portal/downloadcenter?spm=5176.7736983.2.3.Tw3wI5) 公安备案注意事项如下: 1、互联单位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,到所在地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。不履行备案职责的,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罚。 2、当网站备案信息发生变更时,请于变更后30日内登录平台提交变更信息,若未按规定要求、时限办理变更手续,公安机关将依法通知接入商暂停网站接入。
3、当网站不再开办时,请于5个工作日内登录平台,向属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提出注销申请。 4、在办理工信部网站备案或公安部网站备案后,务必将备案号挂于网站下方,否则视为未备案。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互易的关注与支持!如您有任何问题或建议,欢迎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! 江苏互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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